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鞍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上限提至30万

2017-06-15 16:51

    724,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《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*高限额的请示》,重新确定了住房公积金贷款*高额度。符合贷款条件的单笔贷款限额由原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。
    随着职工收入的不断提高及住房消费市场房价上涨幅度较大,广大职工群众对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要求日益强烈。尤其是人民银行6次提高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后,商业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差距进一步拉大。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够有效减轻职工的还款压力,降低购房成本,已成为职工购房贷款的**方式。 

    目前,鞍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仅广泛用于新房的**,在**产权转让住房方面的使用也十分普遍,2001年以来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0万元的*高限额,已经满足不了职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。因此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将住房公积金贷款*高限额提高到30万元。

    此次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*高额度,将进一步增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职工购房的资金支持作用,进一步提高职工群众的购房支付能力,对于促进职工住房消费,不断改善住房条件,推动房地产市场稳步、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。